*部分:家具验货通用要求(收货时现场检查)​​
这部分主要是在家具生产完毕、包装入库或送达目的地后,进行的直观、快速的现场检查。
​1. 外观与工艺质量​
整体外观:​​ 产品应与确认的样品或设计图纸一致,无整体性的色差、变形、歪斜。
表面处理(漆面/木皮/贴面):​​
光滑平整:​​ 无流挂、颗粒、橘皮、气泡、白化等缺陷。
颜色与纹理:​​ 颜色均匀,与标准色板一致。木纹纹理自然、匹配,特别是对称部位(如两扇门)的纹理应对称或协调。
无损伤:​​ 无划痕、压痕、磕碰、掉漆、褪色等现象。
木材材质:​​
节疤与缺陷:​​ 允许有少量小活节,但不应有大的死节、虫孔、裂纹、腐烂材。
含水率:​​ 使用木材含水率测量仪检测,通常要求低于当地平衡含水率2-3%(例如,在中国大部分地区,要求在8%-12%之间)。过高会导致家具开裂、变形。
面料与皮革:​​
材质:​​ 确认材质(如真皮、超纤皮、特定型号的布料)与合同一致。
颜色与图案:​​ 无色差,图案拼接对齐,无污渍、色斑。
缝线:​​ 线迹均匀、平直,无跳针、断线、线头。
填充物:​​ 手感均匀,无硬块或凹凸不平,回弹性好。
金属与玻璃部件:​​
金属:​​ 电镀或喷漆表面光滑,无锈迹、剥落、毛刺。焊接点平整、光滑。
玻璃:​​ 应为钢化玻璃,并有“3C”认证标志。表面平整、无划痕、无气泡,边缘进行磨边处理。
2. 结构与尺寸​
尺寸规格:​​ 用量尺测量产品的外形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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